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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祸人伤,肇事方需不需要垫钱?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10-28 09:46:20    

发生车祸人伤事故,该不该去医院探望?肇事方需要为伤者垫付吗?怎么理赔更省事?需要注意哪些细节?

网上关于“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流程”类似教程有很多,但细节并不是很清晰。今天就给大家说说正确的处理办法,赶紧收藏!

一、保持镇定,三步处理

如果碰到车祸人伤,车主第一时间应该保持镇定,迅速拨打电话及报案:

①打120:救人是第一位的,如果事故严重,首先就要打电话给医院。

②打122:联系交警,为判定责任采取证据。

③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:保留事故现场,如影响交通等原因,无法保留现场,也应该拍照留证据。


在救护车和交警带来之前,车主需要保护好现场,先行现场拍照或视频记录现场情况,收集好现场证据和证人联系方式等。除了这些之外,车主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重要事项:

①遇事不能逃逸:无论大或者小的交通事故,大家千万别抱有逃逸的想法。被交警认定为“交通肇事逃逸”,不仅会被从重处罚,甚至还触犯了刑事罪行。

②不私了,不揽全责:只要交通事故中涉事存在一方受伤,那无论伤势大小,都强烈反对私了或者主动揽全责的行为。私了就不用说了,要是伤者后期有各种后遗症需要赔偿,那再求助保险公司或者交警都于事无补了。

如果主动揽全责,一来可能涉嫌骗保行为,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;二来在伤者伤势未明的情况,万一伤者不幸伤重去世,那揽全责一方还需要负刑事责任的。所以,这点大家要牢记。

二、究竟要不要垫付医药费?

如果伤者伤情较重,需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,请医护人员处理。那么,作为肇事方,要不要陪伤者去医院?要不要垫付医疗费?

法律没有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。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,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,只能组织双方调解,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,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。

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。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,谁都不能强迫他。

但是,如果伤者已经处于昏迷状态,无法及时与家人取得联系,又是独自一人的情况下,从道德的角度来说,肇事方应该协助交警完成事故查勘后,前往医院及时先垫付检查费和住院押金。

三、关于垫付医药费的建议

在不得已要垫付的情况下,垫多少合适呢?

交强险中有关于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,是1.8万元。车主垫付的金额就在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就好,这样既不会耽误抢救伤者,也不会让你白出冤枉钱。车主在垫付金额后,要保留以下材料和证明,避免纠纷。

①保留发票和费用清单:有垫付费用的请务必保管伤者医疗发票原件、费用清单(一般持发票原件到收费处打印即可),复印件是没办法报销的。有些伤者会拿着原件去其他地方报销,导致医药费的垫付难以兑现了。

另外,现在大医院都支持电子支付了,能查到支付记录,所以不用担心电子支付的凭证问题。

②保留医疗资料:不断被伤者索要更多垫付款,最后无法报销的案例并不少见。为了避免这种风险,所以肇事方需要保留好医生病历、检查报告、影像学片子、诊断、休假单等医疗资料。

四、怎么办理理赔?

前面我们也说了,如果发生了人伤事故,需要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,协助现场处理事故,随后处理赔款、维修等问题。

1、理赔调解:当伤者治疗结束后,需要在约定时间与保险公司、交通队协商调解,协商一致后就可以出具调解书。调解以《责任认定书》为主要依据。这里要提醒大家,如果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,车主千万不要揽责,车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
2、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:车主还需要收集所有的索赔材料,并且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。具体的材料如下,大家千万不要遗漏了。

①基本材料:索赔申请书、驾驶证和行驶证、被保人身份证、车辆修理发票(本人和三者车辆)、三者物损赔偿凭证、三者物损失清单、收款银行卡、交通事故认定书、事故调解书、赔偿凭证、伤者身份证、门诊病历、门诊发票以及其他涉及的证明、发票。

②涉及伤者住院材料:伤者误工证明、护理人误工证明、伤者事故前1年工资清单、护理人前三个月工资清单、伤残鉴定报告、户籍材料、影像学材料。

2、损失的理算和赔付:最后,保险公司在收到相关材料和索赔单证后,就可以进行理算,并最终确定赔付金额,随后便会向车主或者被保险人打款理赔。

以上就是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流程。而车辆定损方面,审核时间主要看理赔材料是否齐全、金额大小、案件复杂程度等。

切记,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,要等保险公司出具车辆定损清单,明确更换配件和定损金额。

总结碰到人伤事故,我们要知道:

1、相比较纯车损事故,人伤事故更难以保持现场证据,能保留最好,不能保留也要及时拍照留证。

2、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及病历。

3、调解原则,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,切勿多担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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