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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32年是哪年? 饥荒下甲子的“万人坟”

572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05-16 06:41:19    


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农历癸未年,是陆丰有史记载的最严重的饥荒年。


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农历癸未年,是陆丰有史记载的最严重的饥荒年。

  县内城镇和农村随着荒情的发展,绝粮户越来越多。开头吃米糠、瓜菜、接着是野菜、树叶。如猴头、山苍计、马甲头、赤结、番薯叶、番薯藤、黄麻叶、土伏苓、羊古树叶、香蕉头、马苋菜、山芋叶、尖规菜、刺苋菜、桃密叶、猪母菜、大豆枝、大豆壳、海草等,只要能填肚子的,都用作充饥。

原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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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、陆丰县是历史上的缺粮县,在正常年景下,还需进口大量的“洋米”,才能保证陆丰人民不受饥饿。一九四一年,日本侵略军发动太平洋战争,进占香港,对大陆实行封锁,海运断绝,“洋米”不能进口,这是造成大饥荒的前提。



2、民国三十一年(1942年)农历七、八月间,连续两次遭受水灾和潮灾的袭击,九月底晚稻将近收成,又普遍发生剃枝虫为害,部分水稻失收,晚稻减产,粮食缺欠更加严重,一九四三年春节过后,荒情便露头了。



3、春旱严重。一九四三年农历三月到五月,有的地区旱了70多天,有的旱了40多天,大多在关键月份早了两个月。春收作物减产,在全县五十一万多亩耕地中,有二十四万五千多亩丢荒,占总面积百分之四十八。



4、地主、奸商操纵粮食,囤积居奇,有的甚至积压不粜,米价一再猛涨,碣石镇在农历二月,每升米(注: 2.8市斤)30元(当时货币,下同)。三月中旬40元,三月二十日上午48元,下午涨至60元,五月份达到105元。最后是市场无米出售。是不是粮食全完了?不是。据记载,碣石镇十九户大户(地主、资本家)囤积稻谷430n多担,番薯1200多担,直至新谷登场,番薯烂掉了。东海有一资本家囤积在米店里的大米80担不粜。饥荒过后,白米变成“黑米”(霉烂了)。更严重的是,县长左新中参与奸商把陆城的5700担粮食雇民船从螺河运往外地,造成粮食供应更加紧张。



5、伴随大饥荒而来的瘟疫——霍乱。夺去了更多人的生命。

惨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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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内城镇和农村随着荒情的发展,绝粮户越来越多。开头吃米糠、瓜菜、接着是野菜、树叶。如猴头、山苍计、马甲头、赤结、番薯叶、番薯藤、黄麻叶、土伏苓、羊古树叶、香蕉头、马苋菜、山芋叶、尖规菜、刺苋菜、桃密叶、猪母菜、大豆枝、大豆壳、海草等,只要能填肚子的,都用作充饥。


为了生存,饥民们不惜把自己家中所有值钱的财物,廉价抵换粮食。


东海一亩耕地换1.5斤米。


甲东一亩耕地换1斤红糖。


旱田一斗种耕地换1斗谷。


东海、甲东一间房子换10斤番薯。


湖东一间房子换l升米。


旱田一间房子换70斤番薯或2.6斗谷。


东海一张眠床换2升米。


甲子一张眠床换l升米。


南塘一件棉被换1.5筒乌豆(筒即半升,约1.4斤)。


大安一件棉被换5合米。


东海一件新衣服换半斤乌豆。


湖东曲清村贫农卓阿想,一家3人,把1斗8升种的耕地,以1升乌豆为价,换给地主,地主拿到契约后,连一升乌豆都不给,经几次求情,才给5合乌豆。等乌豆拿回家时,家里两人已饿死了。


据不完全统计,全县出卖耕地的有38800户,84400亩;卖房子的有12300户,15300间,离妻的8710人,卖儿子的8760人。逃荒到江西、五华等地的人一批接着一批,无法计算人数。


农历二月起,沿海地区开始饿死人,到三、四月份,平原、山区普遍饿死人,饿死的人数越来越多。据统计;当时全县总人口是5052002人,死了117100多人,加上逃荒没回来(大多死在外地)的16760人,总共133900人。占总人口的26.6%。其中:绝户的有9269户,散掉57个村庄。


主要灾区的几个统计数字:


湖东当时总人口26700多人,死了12880人,占总人口的48%;而港内渔民4400人,竟死亡3800多人,占总人口87%;长湖村1880人,饿死了1418人,被地主、渔霸打死的23人,外出逃荒39人出卖小孩55人。


碣石镇当时总人口 27000人,死了11190多人,逃荒外地649人,离妻卖子889人,绝户的864户,4980人;沙井居民区423户,总人口2160人,饿死1300多人,绝户的59户;全镇搬运工人297人,饿死了169人。


甲子镇当时总人口42000人,死了19000多人,绝户的1300多户。其中港内近万人的渔民中,死了7600多人,加上大批逃荒,饥荒过后剩下800多人。有人形容荒年人口大减是“去七留三,存对半,又加五折”。


甲东当时有26300多人,死了13400多人,外出逃荒的2970多人(荒后没回,死在他乡的有1240人),在新兴大队范国内原有518户,2850多人,饿死2250人,绝户312户,吴亚受一家有50人,死存1人。新乡村原有180人,死亡、逃荒的有174人,灾荒后存下6人,他们便迁往他处,这个村也就散掉了。


县城所在地东海镇当时有18900多人,死了9100多人,占总人口的49%。粮产区的博美镇也饿死7000多人。山区的水东区死了2580多人。


在那灾难的岁月里,湖东、甲子、碣石、碣北、东海、大安、乌坎等地都曾出现“人吃人”的惨状。湖东镇有9个杀人卖肉的流氓,先后杀掉48个小孩。碣北新酉村有个叫吴哺的女流氓,先后杀掉13个小孩和一个气息奄奄的青年。


血泪纪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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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参与收尸的善堂人员回忆:


湖东善堂的陈坚说:“湖东镇每天都有许多人饿死,我亲手收尸1000多具,最多一天收了100具。从日出抬到日落,抬走一个,倒下的又几个,越抬越害怕”。


碣石镇有“信登”和“同德”两个善堂。信登善堂的蔡宗藩说:“信登善堂在那一年的头六个月里,共收尸,4000多具,开头是死乞丐,接着是渔民、居民,死亡逐月增多。二、三月份还有棺材收埋,四月份棺材不够用,一部分用草席,到六月份,连草席也用光了,只好赤身埋(裸葬),几具尸体埋在一个穴或一条沟里。死人少时,还能及时收埋,死的人多了,善堂里的20多个工友忙不过来,往往有的已经发臭”。


甲子镇后人为死难者建立公墓。碑文上有这样记载:“全镇遭难死亡者近二万人,其中全家俱没者千余户。成万渔民死亡率达百分之八十以上。由公众营葬,即现在累累在此墓者一万三千多人。”俗称“万人坟”。



湖东镇后人也为死难者立碑建公墓。其中有一段碑文是:“盖当癸未(注:1943)年,适逢中日战争踏入最后阶段,烽火连天,战祸所及,交通梗塞,海寇乘机抢劫,湖东海解之地,索称缺粮,且时逢苦旱,野绝青草,纵有金钱,何由获食。当此之时,天灾人祸,重重惨迫,以致全镇人口一万零丁,遭饿死七千余人,通衢大巷,尸骸枕籍。当时人穷财尽,死者潦草收埋,一经风雨侵袭,暴露原野。读古人诗:‘雨淋白骨血染草,月冷黄昏鬼守尸’。想当时情况,有过之无不及也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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